两杯红茶玛奇朵加布丁 五分甜

【83line】 春的临终

越写越雷……扪心自问把这么雷的东西送给海星老师我是不是不要脸,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我不管了。祝温柔又可爱的海星老师天天开心:)


隔壁搬来一户新邻居。

还未住进来朴正洙已经对其怨念横生。从早到晚装修个没完没了,乒乒砰砰咚咚锵锵之声到休息日也不停歇,白天还好,勉强可借上班之名逃脱噪音的折磨,到了晚上被这么一吵,他只好和失眠症这个老朋友对坐到天明。住进来之后更过分,非但没有上门来拜访他(但之前的邻居就会,一家三口时常带着自制甜点登门,父亲英俊母亲温柔小孩可爱,沐浴在阳光下就像杂志上的广告画一般,连他这种单身主义者都会在一瞬间动起组建家庭的念头。哎,往事不可追,他只能对月怀念他的旧邻居。),还每天在房间里播放音量惊人的歌曲。偶像少女的歌声固然果冻一样甜美可人,但以这种方式呈现在耳际只令他苦闷得要撞墙。

他问朋友:“这种邻居要怎么报复回去才行?”

朋友从小学习舞蹈,在某家知名酒吧做兼职。到了晚上,为炒热气氛,时常换上女装登场。这天他穿了白裙子,戴耀目的金色假发,脚蹬一双7厘米的高跟鞋,隔着厚厚一层假睫毛斜睨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你是说我也在房间里放歌吗?”

“对呀。比他放得更大声,让他体验一下你的感受。”

“……算了吧,我怕还没吵到人家,先把自己吵死了。”

朋友笑了起来,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红艳艳的嘴唇在杯壁上留下一道湿润而暧昧的痕迹:“你可真是个老实人。”

言下之意,是指他“怂”。

为求反击朴正洙只好搬出朋友圈中的旧谈:“你不老实,你怎么还没搞定那个摄影师?”

朋友顿时不高兴了,要赶他走。他只好起身,一边还要问:“银子小姐,请问你今晚扮的是谁?”

银子小姐高傲地扬起下巴,施恩一样告诉他:“玛丽莲·梦露。”


临走之前他回头望过去,银子小姐刚好上场,一束聚光灯打向那个白色的身影,然后那身影开始扭动盘旋,像蛇一样,像鸟一样。底下的男人个个瞪大眼光,脸上挂着似醉非醉的笑,伸着脖子想要看一眼裙下风光一探究竟。

他暗自骂了一句“白痴”,转身出了酒吧。


回到家里迎接他的还是惊涛骇浪一般的音乐声。他气得半死,几乎就要听从朋友的建议打开音响把调音按钮转到最大,但还是忍住了。最后他翻出了运动服运动鞋,手腕上别着计步器出了门。狂跑十圈之后,他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冲了个澡就掀开被子上床。

一瞬间心跳暂缓,他陷入沉眠。

到了夜里,又被音乐声惊醒。

朴正洙从小听得最多的夸奖就是“脾气好”“能忍”“怎么也不生气”,向来与人为善,成不了朋友也不至于成为敌人,没人恨过什么人也没有被什么人恨过,但这一天他决定要开始憎恨一个人:他的新邻居。



说是憎恨,但三天之后他才反应过来:他连憎恨的对象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新邻居只会整天在家制造噪音,却从不对外露面,几乎到了足不出户的地步。虽然生活在网络社会的现代人类拥有“当个死宅”的权利,但他其实并未真的和这类人群深入地打过交道,原来他们是这个样子的吗?朴正洙开始对这类人群产生好奇,并开始偷偷观察他的新邻居。

起先还比较克制:早上出门扫一眼,下午回家扫一眼,至多不过是在听到对面传来开门声时迅速打开窗户再扫一眼。然而这种朴素的观察毫无作用,两个星期之后他意识到自己对新邻居的了解仅仅在于大概很喜欢红色:因为对方把门、窗、入户楼梯的扶手以及屋顶都刷成了红色。除此之外,他看到的最多的就是整整齐齐摆放在草坪边的垃圾袋(袋子上还印着日系动漫人物的头像,对此他真是无法理解)。

他只好再度请教朋友:“我要怎么才能知道我的新邻居长什么样子?”

朋友这天又换了新装扮:黑色紧身短裙,又长又直的黑色假发,当然,一如既往的烈焰红唇。依旧是抿着酒,翻了个白眼:“不会吧,你们现在还没见过面?”

“还没有。”他打从心底里感到一丝羞愧,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此前从未出现过的想法。

那想法被朋友一语道破:“他不来拜访你,你就不能去拜访一下他?”

他哑口无言。

离开的时候,他对朋友诚挚地建议:“看在那个摄影师今天也来了的份上,你就不能贴个刘海片?”


回家之后,他开始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去拜访一下新邻居吧,带上甜品店里买来的装饰精致的小蛋糕,就像过去的旧邻居来拜访自己一样。但恨比爱长久,好奇心也抵御不了曾经的憎恨,朴正洙在三十岁以后越来越不喜欢低头,要如何才能推倒情感上已经建立起来的那堵巨大的墙,这是心理建设回答不了的问题。

“我做不到,凭什么该我去拜访他?”他向朋友抱怨。

“是你说想见见新邻居的真面目的啊。”

“那也不该我先低头啊。错的又不是我。”

“我有个主意,”朋友突然狡黠地微笑,“你不妨装个摄像头,替你在上班时间监控他。我就不信这人真的完全不出门。”

他想了想,又想了想,同意了朋友的建议。


他在网络上斥巨资购买了一款摄像头,浏览产品页面时,“720度自动旋转”“具备夜视监控模式”“随时随地远程监控”“超高清镜头”,天花乱坠的广告语令他眼花缭乱。拆开包装后,他一边默默唾弃自己的行径可耻,一边还是将其安装在了自家门上。

五天之后,他终于从摄像头中瞥到一抹新邻居的身影。然而门只开了一半,露出来最明显的是一只脚,穿白袜子和黑拖鞋,把什么东西从门里踢了出来。然后门就关上了,他连新邻居的高矮胖瘦都还没来得及看清。

又隔了两天,他捕捉到了一个模模糊糊的背影。从门缝里窥见对方穿黑白条纹的毛衣和浅色牛仔裤,头发蜷曲,一直披到了肩上。他想,对的,宅男都是这样,没时间理发就任凭它长,虽然各人有各人的选择,但还是该剪短一点。



直到新邻居开始在门廊上种花。他从叶子的形状艰难地分辨出种的是玫瑰,随即大为惋惜:对方的种植技术明显不佳,枝条剪得不够短,土壤培得不够松,浇水过分频繁,每次又只是草草了事,浇得不够足不够透。

娇艳的玫瑰即将死于不会怜香惜玉的狂徒之手!他油然升起一股正义感:到我挺身而出的时候了,一点点小小的尴尬算得了什么!

某天下班回家的路上,他在自己最喜欢的蛋糕店买了自己最喜欢的重乳酪蛋糕,并请求店里那个将头发染成柠檬黄色的小哥将它装进一个红色的盒子里。

第二天一早他就起床梳洗,随后磨磨蹭蹭地整理了书柜、打扫了厨房、洗濯了衣物,终于深吸一口气出了门。他站在新邻居的门前,郑重其事又忍辱负重地,按响了门铃。


门开了。

从门背后探出一张惊讶的脸:黑曜石一样的眼睛,鱼骨一样的鼻梁,樱桃一样的嘴唇,初雪一样的面颊,乌木一样的长发。——他的新邻居不是男人,而是一个美得像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彻头彻尾的女人。

她穿着一条红色的薄薄的裙子,柔软的肌肤散发着淡淡的珍珠般的光芒;她并不矮小,但那种无防备的眼神使她看起来格外纤弱;她举起一只手,手指洁白修长,像一截稀世罕有的玉石。怪道她养不好玫瑰,因为她自己就是花丛里最美的玫瑰。

朴正洙在心里念起祝祷词:感谢上帝,我出门前为了拖延时间好好收拾了一下自己。


对方还在狐疑地看着他。他反应过来,急急忙忙做自我介绍:“你好,我是住在你隔壁的邻居。这么久了第一次来拜访,真是失礼,非常抱歉。”

说着就递上蛋糕。

狐疑转变为一个和善的微笑。她指了指自己系着雅致丝巾的脖颈,挥两指冲他摇了摇头,又举起玄关处放置的一块纸板(上面写着“我不会说话”),随即侧身做出邀他进门的姿态。

他立刻感到强烈的抱歉和遗憾情绪:上帝造物为求公平,给了对方这么美的容颜却剥夺了她的声音,不得不说未免也太可惜。并决定原谅这可怜可爱的姑娘,自己没有声音因而渴望用别人的声音来填满空寂的房间,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事。


当天他们分享了那盒蛋糕(一如既往的美味);姑娘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金希澈”(美丽的人果然应该和美丽的名字相配);向他展示了自己画的画(原来她是个画家)——有大海、星空和这个街区最有名的那棵苹果树;他小心翼翼地提出了一点关于养玫瑰花的看法,对方欣然接受,并邀请他以后不定期前来看管。

他本想拒绝,但姑娘用那双泫然欲泣的大眼睛盯着他,眼神中满是期盼,拒绝的话便说不出口。

她大概是很久没有交到过朋友了。他想。



此后他按照约定时不时登门做客。在照料玫瑰花的过程中他们熟识起来,他们喜爱的事物,当然,完全不一样。但金希澈有种奇妙的魔力,她像一阵飓风,野蛮又不讲道理地刮向他,把他吹向东边又吹向西边,吹向南边又吹向北边,强制他喜爱自己喜爱的事物,养成和自己一样的生活习惯,用和自己一样的表达方式与他人交流。这是自以为是造成的强人所难,她并不是一开始他想象中的那个天使,朴正洙告诫自己不应该屈从于她,终究是未果。人无法与自然现象相抗衡。何况她那种任性和骄纵并不真的无礼,就像玫瑰花的刺,轻轻扎一下,不痛,反而让人心里发痒。

这痒起始于心脏,随后沿着血管开始蔓延,轻飘飘地升到头皮,慢吞吞地游向指尖,沉甸甸地涌进胃里。这痒让他睡不好觉、吃不下饭、无心工作、无心思考,每一个思维的空隙里,都有一支小小的、芬芳的玫瑰花。

他向朋友倾诉这奇怪的感觉。

“你一定是坠入爱河啦。”朋友断言。


当天晚上他没有提前离开,而是留在酒吧喝了不知道多少杯酒。


酒吧要打烊了,朋友走过来关心地问他有没有事,他头脑发昏,但眼神坚定口齿清晰:“没事。走吧。”

他们一起出了门,他看着朋友和那个摄影师离开的背影,突然想到自己活到这么大还没好好谈过一次恋爱。太可惜了,他想。于是那痒变成了一股冲动、一种勇气、一阵热情。

他拔足狂奔。

天在下雨,空中没有月亮,没有星光,只有暗沉沉的阴云。雨丝飘在脸上,冷冰冰的,湿漉漉的。他的外套被风吹得向后飘,他感到自己是故事里的一艘船,在大海上航行,船帆被高高地吹起,远处有灯塔,他向着灯塔加足了马力,因为他载满了从异国搜罗来的宝石,而灯塔下站着唯一能够与这些珍贵的宝石相配的公主。

他到达公主的宫殿门口,他见到公主那温柔的面庞,他眼含热泪又语无伦次:“我喜欢你。”

他恨不得把自己那颗痒得要爆炸的心掏出来给公主看。


公主笑了,一把将他拉进宫殿里。

昏暗的灯光下公主开始背对他脱下裙子,拉链被一点一点拉开,丝绸缓慢地滑下,露出一对形状优美的肩胛骨,像蝴蝶即将展开翅膀。然后公主转过身,他看见精致的锁骨、平坦的胸部、莹白如玉的小腹和……

和他也拥有的某个东西。

他目瞪口呆,无法言语,脑袋彻底丧失运转机能。

偏偏对方还对他笑:“你是不是真以为我是个女人?”

声音低沉,明显不是女性音调。


他在心底痛骂自己:白痴!

但对方靠过来,握住他的手臂,将他拉进自己的怀里,他没有挣扎也没有拒绝。人无法与自然现象相抗衡。他被脱掉了衣物,被亲吻了嘴唇,被抚摸了身体。他茫然地承受这一切,席卷全身的痒终于变成了一种痛,因为后知后觉,所以这痛楚更飘渺、更绵长。他又回到了海上,在波浪间起起伏伏,灯塔不见了,只有雨,雨向他袭来,倾注他、浇灌他、裹挟他。


最后雨终于停了。黑暗中他的公主睁着明亮的眼睛,轻轻巧巧地问他:“那你还喜欢我吗?”

还喜欢这个人吗?他问自己。喜欢他得意洋洋的笑、喜欢他灵巧的手、喜欢他微笑着倾听自己说话时的沉静面容、喜欢他因为玫瑰终于开花时兴奋得手舞足蹈、喜欢他在自己沮丧时伸出手给予无声的安慰……

喜欢的,他对自己说,飓风所过之处一切都荡然无存,包括我的心。



他忘了在睡眠来临之前自己有没有把这句话告诉对方。但他希望明天起床之后他们可以在玫瑰花前接吻。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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